2021年10月16日至24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应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邀请,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倡议下,圆满完成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筹备和进程监督工作。
上合组织观察员团认为,邀请国际观察团是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领导人为确保本次总统选举最大程度公开、透明和民主的有效努力。
 
1、观察员团成员
观察员团有26名观察员,包括上合组织成员国立法、选举机构的高级代表,以及上合组织秘书处和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的官员。
观察员团以上合组织副秘书长阿西莫夫·埃里克·萨尔塞别科维奇为首。
来自上合组织成员国的有:
— 阿比舍夫·努尔巴尔·木哈姆别特努诺维奇--努尔苏丹市"阿拉木图"区区选举委员会副主席;
— 阿尔萨克巴耶夫·卡纳特·让那耶维奇--共和国国营企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工程技术中心"主任;
— 刘轶--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二秘;
— 热尔科巴耶夫·乌扎尔别克·卡兹耶维奇--吉尔吉斯共和国中央选举和全民公投委员会成员;
— 马马托夫·凯拉特·亚当卡里耶维奇--吉尔吉斯共和国中央选举和全民公投委员会成员;
— 阿里·库拉姆--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参赞;
— 列德科夫·格里戈里·彼得罗维奇--俄罗斯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参议员;
— 列梅兹科夫·亚历山大·亚历山德罗维奇--俄罗斯联邦联邦会议国家杜马议员;
— 海穆尔齐娜·埃尔米拉·阿卜杜勒巴里耶夫娜--俄罗斯联邦中央选举委员会成员;
— 鲁布佐夫·格奥尔基·伊里奇--俄罗斯联邦中央选举委员会办公厅政党互动和国际合作司参赞;
— 阿齐佐娃·穆伊斯顿·别尔季耶夫娜--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和全民公投委员会成员;
— 萨利米·诺西尔容·尤素夫佐达--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和全民公投委员会成员。
来自上合组织秘书处的有:
— 张海舟--上海合作组织副秘书长;
— 拉哈诺娃·米娜拉·斯利亚姆哈诺夫娜--参赞;
— 邢芳芳--参赞;
— 萨马迪·绍欣--一级专家;
— 奇尔基耶夫·达尼亚尔·艾达尔别科维奇--顾问(上合组织观察员团秘书);
— 瑞沙·迪奥--顾问;
— 纳林别科夫·艾贝克·纳林别科维奇--顾问;
来自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的有:
— 巴尔丘克·瓦季姆·维洛里耶维奇--副主任;
— 穆卡舍夫·阿哈特·加巴索维奇--副主任;
— 汗·阿尔塔马什·瓦齐尔--高级专家;
— 孙倩--高级专家;
— 努尔马托夫·鲁斯兰·特沙巴耶维奇--一级专家;
— 阿布迪巴耶夫·达尼亚尔·因卡尔别科维奇--顾问。
 
2、观察员团工作内容
观察员团根据《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观察总统和(或)议会选举及全民公投的条例》,遵循政治中立、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严格按照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履行其职责。
2021年8月起,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开始组建观察员团,深入分析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选举法和选举进程实际情况。
观察员团根据制定的上合组织观察员团工作计划开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筹备和进程监督工作。
观察员团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的领导层,以及市、区和分区选举委员会的主席、秘书和成员,选民、当地观察员、国际组织观察员团和媒体的代表举行了多次会谈。
观察员团作出的所有结论都是基于观察员的个人监督情况以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前夕和投票日当天收集的实际资料。
 
3、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选举法选举进程和更新的法律基础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法律依据的基础是《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选举法》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为了使选举领域的法律系统化,2019年6月25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通过了《选举法》,该法合并了之前生效的五部法律,规范了与总统、立法院议员、参议院议员、州、区和市人民代表议会议员选举筹备和进程有关的事项,并保护公民自由表达意愿的权利。
2021年,通过两部法律对《选举法》进行了变更和补充:2月8日的《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完善选举法对一些法律文件的变更和补充》和5月31日的《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选举法的变更和补充》。
随着新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通过,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进行了修正。
根据新的选举法规定:选举在十月下旬第一个星期日举行;为确保政党的财政透明度,公布选举前的期中和期末财务报告,并计划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审计法院审查政党工作;取消了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选民会面的任务;明确了取消候选人资格或退出选举的法律后果;通过了防止竞选期间滥用公共资源的规定;为选举期间在国外的乌兹别克斯坦公民参与投票创造了条件;简化了观察员参观拘留和监禁场所投票站的机制;实行了仅由法院审议就选举委员会行动和决定提出的投诉;首次在投票日前四个月批准并公布了选举筹备和进程的费用预算。
 
4、使用现代信息通信和数字技术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正在通过采用现代信息通信和数字技术来改进选举进程。
选举进程管理信息系统仍在采用。该系统可以让民众广泛了解选举进程,在编造选民名单时统计公民信息,保证选举名单的准确性,排除重复投票的可能性。
开发了"Saylov-2021"门户网站,公布与选举有关的所有事件和进程。此外,为方便选举进程的参与者,还开发了一个移动应用程序"Saylov-2021",以及一张选区和投票站互动地图。在中央选举委员会的网站上,可以找到选民所属的投票站。同时,该系统可以获取提前投票选民的统计数据,并实时跟踪投票日的投票率。
中央选举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以及YouTubeFacebookTelegramInstagram平台都积极用于向公众通报选举情况。投票情况在互联网和中央选举委员会国际新闻中心在线直播。
 
5、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候选人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候选人只由政党进行提名。一个政党只能提名一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候选人。政党可以提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候选人,但须在选举活动开始前四个月内向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登记。
在选举前六十五天内开始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候选人提名。候选人的登记工作在选举前三十五天内完成。
下列参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的5名候选人分别来自五大政党:
乌兹别克斯坦生态党提名的奥布洛穆罗多夫·纳尔祖洛·那伊莫维奇;
乌兹别克斯坦人民民主党提名的马克苏达·瓦里索娃·阿齐佐夫娜;
企业家和商人活动-乌兹别克斯坦自由民主党提名的米尔济约耶夫·沙夫卡特·米罗莫诺维奇;
"民族复兴"民主党提名的卡德罗夫·阿利舍尔·凯尔季耶维奇;
"公正"社会民主党提名的阿卜杜哈里莫夫巴赫罗姆·阿卜杜拉赫莫维奇。
 
6、竞选宣传
2021年9月20日,竞选活动开始,并在媒体上宣布开始。
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竞选活动:
— 电子和印刷媒体,以及公共信息和电信网络;
— 制作和分发印刷、直观、视听和其他宣传材料;
— 与选民会面。
候选人和政党在利用媒体进行竞选活动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
观察员团指出:选举活动是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在公开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进行的,并由媒体进行了详细和全面报道。
在其活动期间,观察员团没有收到宣传活动方面的投诉和意见。
 
7、针对残障选民的条件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批准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为残疾人平等和自由地行使宪法权利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和机会;《残疾人权利法》生效;通过了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保障残疾人选举权利的额外措施"决议、中央选举委员会与乌兹别克斯坦残疾人协会、乌兹别克斯坦盲人协会、乌兹别克斯坦聋人协会和乌兹别克斯坦残疾人联合会之间的合作备忘录。
投票站编造了行动不便的选民名单;为盲人选民提供盲文选票,为视障选民提供放大镜自行填写选票;为轮椅使用者和其他肌肉骨骼系统残疾人,安装了特殊的投票站和坡道。残疾公民可以合法地邀请他人进入无记名投票亭或投票室填写选票。
残疾人可以在中央选举委员会网站上收听候选人简历和规划的音频,收看手语翻译。
 
8、选举筹备工作
在14个选区设立了10 760个投票站,其中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驻外使馆有55个投票站。
中央选举委员会采用了组织选举委员会成员技能培训的概念,并分几个阶段进行培训。
3万多名分区选举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候选人参加了培训。
分区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分区选举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都接受了培训。每个培训实践课阶段结束时,都举行了考试。
还为区选举委员会成员举办了训练讲习班。
为了提高所有选举参与者的选举文化,准备了讲座、视频教程、指南、手册、备忘录、小册子和信息图表,并定期在中央选举委员会的信息资源中发布。
中央选举委员会设立了一个带有区域办事处的新闻中心,以便及时向公众公布选举进程各个阶段的工作信息。
关于选举的通气会和新闻发布会在电视频道Uzbekistan24、O‘zbekiston、UzReport、Oilaviy、Dunyo bo‘ylab(有手语翻译)上实时直播。
中央选举委员会编制了一份统一的电子选民名单,并在投票日在各投票站使用。
2021年8月25日,通过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期间防止新冠病毒(COVID-19)感染传播的指示。根据该文件,制定了选举进程所有参与者在投票期间遵守流行病学规则的要求。
 
9、投票日
为了更为全面的认识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选举过程,观察员团成员对塔什干市、安集延、布哈拉、撒马尔罕、塔什干和花拉子模州进行了观察。
与此同时,观察员团成员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内的选举过程进行了监督,并观看乌兹别克斯坦投票站的在线转播。
观察员团成员参与了投票站的准备工作,以及固定式和便携式投票箱的密封。
观察员团注意到,投票以演奏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歌的方式拉开序幕,非常隆重庄严。
投票日的投票时间为 08:00 至 20:00。投票结束后立即计票。
在活动期间,观察员团成员参观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217个投票站以及地区和区选举机构。
投票站都是由观察员团成员独立选出。无论参观哪个投票站,观察员团成员都未遇到阻挠。
观察员团注意到,公民们参与投票很积极。
站内选举委员会的成员,保证了实施投票程序所必需的条件。在投票过程中,他们保持公正。与选民打交道时他们对出现的问题给出了详尽的解释。他们对待选民、地方观察员、社会观察员和国际观察员及记者表现得灵敏又细心。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是合格、公开、透明和独立的
站内选举委员会提供了全部的文献资料和参考文献,观察员记录日志,方法汇编,值班时间表,疏散方案等文件。
投票日期间,观察员团的代表们没有收到任何投诉或意见。
 
10、主要结论
观察员团确定,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符合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选举法的要求和该国承担的国际义务。
观察员团没有发现让人怀疑选举合法性的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观察员团认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是透明、可信和民主的。
观察员团指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是乌兹别克斯坦民主进程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一步。
观察员团向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人民祝贺选举顺利结束,祝愿他们可以顺利实现加强国家独立性、巩固国家主权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标。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2021年10月25日,塔什干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