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5日,庆祝《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一下简称《条约》"签订10周年和生效5周年的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外交部部长助理李惠来在会上致辞。他说,今天的会议是中国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工作计划内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回顾和纪念上海合作组织创建、发展的历程。在《条约》的指引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全面深化政治互信、稳步推进各领域合作,不断加强传统友谊,组织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阿利莫夫秘书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可以说《条约》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宪章》的重要性不相上下,如果说宪章是上合组织的"灵魂"和指南针,指引组织发展的方向,那么《条约》则可以说是上合组织的"良心",敦促和约束各个成员国为确保组织稳定发展、不偏离既定道路而做出自己的贡献。
阿利莫夫秘书长指出,《条约》的主要特征是其各项规定都符合所有成员国的国家利益以及在上合组织地区长期共同发展利益。由于能够将各国利益和共同利益有效结合并相互促进,《条约》将更持续稳定地造福所有成员国。《条约》不断促进和巩固上合组织创始国间关系,睦邻友好合作坚定不移向前发展。上合组织所有的成员国都批准了《条约》,包括新加入的印度和巴基斯坦,再次印证了《条约》的重要意义。
阿利莫夫秘书长还阐述了"条约"规定的主要合作方向。阿利莫夫说,《条约》为促进建立世界最大区域合作法律体系之一,确保上合组织成员国政治稳定、加强安全、扩大经济协作、共同发展繁荣做出重要贡献。
学者和专家们在发言中也对《条约》各项规定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深入讨论《条约》对促进成员国政治、安全、经济和人文主义等领域多边合作发挥的切实作用。
研讨会的主办方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和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本次会议是中方担任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工作框架内的一项重要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代表、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驻华外交使团代表、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主要科学研究机构和"智囊团"的领导及专家出席会议。
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上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该条约于2012年10月31日生效。根据《条约》第26条规定,该文件已于2013年2月1日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编号为50518。2017年3月,巴基斯坦和印度加入了该《条约》。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CIIS)成立于195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专业研究机构。是中国十大权威性智囊团之一,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外交政策中第二大"智库"之一。2006年以来,CIIS成为了中方上合组织论坛的国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