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8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运输部长第五次会议在莫斯科召开。
哈 萨克斯坦共和国交通通信部责任秘书卡塞姆别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吉尔吉斯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一副部长马马耶夫、俄罗斯联邦运输部长 列维京、塔吉克斯坦交通运输部长哈基莫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投资与贸易部第一副部长卡马洛夫,及上海合作组织副秘书长纳塞罗夫等出席会 议。
印 度驻俄罗斯特命全权大使马尔霍特拉、伊朗驻俄罗斯特命全权大使列扎·萨扎吉、蒙古驻俄罗斯特命全权大使伊德乌赫腾、巴基斯坦驻俄罗斯特命全权大使哈特达 克、白俄罗斯交通运输部长谢尔波、斯里兰卡特命全权大使维拉通加,以及特别邀请的联合国亚太经社会运输司司长河东佑,独联体执委会副主席诺沃日洛夫,欧亚 经济共同体一体化委员会秘书处运输政策和市场基础设施司司长特鲁巴洛夫。
会议由俄罗斯联邦运输部长列维京主持。
本组织成员国代表团团长根据本组织基础性文件有关条款,为实现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济合作的主要目标,在友好和建设性的气氛中就上合组织框架下多边交通运输合作现状和前景交换了意见。
各方团长对上合组织框架下交通运输领域已达成的谅解表示满意,同时重申高度重视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在2010年6月10-11日塔什干峰会、2011年6月15日阿斯塔纳峰会,以及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2010年11月25日杜尚别会议上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各方团长强调,交通运输领域当前发展的关键任务是完成《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议》的签署准备工作,以发展本地区道路运输。还指出,有关成员国就相关基础设施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开通道路运输线路的时间问题的立场更加接近。
各方决定根据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在减少对环境影响的同时,继续发展交通运输领域的互利合作,以提升各类运输方式合作的效率。
决定继续致力于发展各方之间的铁路和航空运输合作。
支持俄方根据各方在上合组织框架下发展经贸合作的共同诉求提出的倡议,即采取实际措施,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公路协调发展纲要(主要方向),并在此基础上确定道路运输基础设施领域新的示范性项目。
各方同意将继续完善上合组织成员国的交通网和边境口岸,以提高其运输能力。
各 方将继续做好以下公路路段建设、重建和改造的监测工作:E-40国际运输线路的"伏尔加格勒-阿斯特拉罕-阿特劳-别伊涅乌-昆格勒段"和"阿克套-别伊 涅乌-昆格勒段";"安集延-奥什-萨雷塔什-伊尔克什坦姆-喀什";"布拉茨特沃-杜尚别-吉尔吉塔里-卡拉梅克-伊尔克什坦姆-喀什",并研究上合组 织框架内交通运输领域新的互利合作方向。
继续开展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工作,以提高交通、电信领域专家对交通运输网现代化问题的专业素质。举办交通运输方面的研讨会和讲座,以增进相互理解,提升上合组织成员国的交通运输管理水平。
各方将发展同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之间的合作,吸引他们参与本组织框架内的交通运输合作,以促进本地区交通运输领域的发展。
下次会晤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外交途径另行商定。
各方对俄方的盛情款待及对本次会议的精心安排表示感谢。
根据第五次会议成果签署了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