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高度重视发展环保领域的合作。目前,一些工作机制正在常态化运作,例如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环境部长会议,以及向该会议负责的专家工作组。
截至目前,共举行了7次会议。最近一次会议是2026年4月3日在吉尔吉斯斯坦方面主持下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在比什凯克举行。各代表团团长就环境领域务实合作重点议题交换意见,并在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废弃物管理、防治大气污染、冰川保护及水资源管理等方面交流实践经验。
第八次会议将于2027年由巴基斯坦主持举办。
2026年8月31日至9月1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期间,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管理倡议及其落实联合行动计划。
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气候议程正得到积极推进。该领域的首份文件是2022年在撒马尔罕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上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声明》。2024年,决定成立气候变化特别工作组,其章程草案目前正在专家层面进行讨论。
比什凯克峰会期间还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谅解备忘录。
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正在发展。2024年2月28日,在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UNEA-6)期间,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并共同举办了上海合作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高级别特别活动“同一个星球,同一个未来:携手共促生态可持续性”。
2026年4月22日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举办的区域生态峰会框架下召开了高级别专题会议,主题为 “上合组织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生态伙伴关系:携手共建区域可持续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