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高度重视发展环保领域的合作。目前,一些工作机制正在常态化运作,例如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环境部长会议,以及向该会议负责的专家工作组。
截至目前,共举行了6次会议,最近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在天津市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形式举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持。会议重点讨论了可持续低排放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废物管理以及防治荒漠化和土地退化等问题。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在比什凯克举行,由吉尔吉斯共和国主持。
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气候议程正得到积极推进。该领域的首份文件是2022年在撒马尔罕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上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声明》。2024年,决定成立气候变化特别工作组,其章程草案目前正在专家层面进行讨论。此外,目前专家们正在审议《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协定》草案。
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正在发展。2024年2月28日,在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UNEA-6)期间,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并共同举办了上海合作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高级别特别活动“同一个星球,同一个未来:携手共促生态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