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5至6日,首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由中方主持。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长伊马舍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长吴爱英、吉尔吉斯共和国司法部长希克马马托夫、俄罗斯联邦司法部长科诺瓦洛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长缅格利耶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长尤尔达舍夫,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出席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开幕式,并宣读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贺信。
会议期间,各方在友好和建设性气氛中就司法部长会议在实现上海合作组织目标和任务中的作用,以及在法律领域建立和深化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会议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联合声明》。
第二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地点和时间将另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