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至7日,应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邀请,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以下简称"观察员团")对2013年11月6日举行的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以下简称"总统选举")的准备和实施过程进行了监督。
根据2006年5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决议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观察总统和(或)议会选举及全民公决的条例》,观察员团由上合组织秘书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代表组成,上合组织副秘书长阿科什卡罗夫任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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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方向观察员团提供了正式登记的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候选人的详细信息。
塔吉克斯坦中央选举委员会登记的6名总统候选人来自以下政党:塔吉克斯坦经济改革党、农业党、社会主义党、民主党、共产党和人民民主党。这表明塔吉克斯坦具备在民主基础上让公民做出自觉、自由选择的条件。
此次选举为所有参选候选人进行选举前的宣传活动提供了公平条件。
为客观评价投票和计票过程,观察员团了解了杜尚别市和吉萨尔、鲁达基中央直属区各选举委员会的工作。
在投票当日即2013年11月6日,观察员团成员来到选区,见证了准备选票和票箱的工作,走访了21个投票站,包括杜尚别13个(第2、4、7、9、11、12、13、15、16、17、22、30、31)、吉萨尔4个(第2、7、13、21)和鲁达基4个(第1、2、3、11)投票站。
观察员团成员所到的投票站均有来自塔吉克斯坦各政党、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的观察员,这完全符合1994年7月21日通过的《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法》的规定。在选举过程中,观察员团没有收到上述观察员的投诉。
来自独联体、欧安组织民主制度与人权办公室、欧安组织议会,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的观察员团代表也对选举进行了监督。
当地和国外媒体代表见证了个别投票站的投票过程。
选票按照选民名单并在核对选民身份证件后发放给投票人。
与此同时,观察员团也注意到某些技术问题,但总体不影响投票和选举结果。
观察员团代表见证了杜尚别市第7投票站和鲁达基中央直属区第11投票站的计票和投票工作总结的起草。计票过程中,观察员团代表未发现违规现象。
观察员团认为,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为客观监督总统选举创造了一切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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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员团认为,在其所到的投票站内,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符合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法律以及塔吉克斯坦承担的国际义务,承认选举透明、公平、民主。
观察员团工作期间,与塔吉克斯坦外交部长扎里菲、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绍希约恩,以及独联体观察员团团长、独联体执委会主席列别杰夫举行了会见。
观察员团遵循《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观察总统和(或)议会选举及全民公决的条例》、国际组织和国家观察员监督塔吉克斯坦选举的程序条例,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履行了相关职责。
观察员团感谢塔吉克斯坦中央选举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和部门对观选工作提供的协助。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