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第九次会议在阿斯塔纳举行,会议由哈方主持。
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马米、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俄罗斯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杰夫、吉尔吉斯斯坦最高法院院长扎马舍娃、塔吉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阿布杜 洛佐达、乌兹别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加济耶夫,以及上合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副主任穆萨巴耶夫、联合国反恐委员会执行主任拉波德等与 会。
各方就司法实践、法院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法院工作优化及考评、法官管理体系建设、法官选拔与任命、司法公开与法院工作信息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最高法院在打击恐怖主义中的作用进行了专题研讨。
根据会议结果,各方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第九次会议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