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邀请,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以下称"观察团")对2015年3月29日举行的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准备和实施过程进行了监督。
观察团有关活动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法》以及2006年5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第8号决议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观察总统和(或)议会选举及全民公决的条例》进行。
观 察团由上合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率领,团员包括上合组织成员国代表:哈萨克斯坦常驻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代表莫尔达古洛夫、中国外交部参赞宋立群、吉尔吉 斯斯坦选举委员会委员阿济兹、俄罗斯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委员季季戈夫、俄罗斯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沙皮耶夫、俄罗斯联邦会议国家杜马议员库津、塔吉克斯坦中 央选举和公投委员会高级专家萨法罗夫;上合组织秘书处代表包括:顾问郑薇、高级专家阿谢伊诺夫、高级专家鲁斯塔姆巴耶夫、科员努希特让。
观察团同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阿德杜萨洛莫夫、乌外交部长卡米洛夫、撒马尔罕州州长米尔扎耶夫举行了会见。
观察团了解了有关选举进程、乌总统选举筹备和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等信息,走访了位于塔什干、布哈拉、撒马尔罕、塔什干州的投票站。乌方向观察团提供了关于乌总统选举登记候选人及其选前活动的全部信息。
在乌中央选举委员会登记参选的总统候选人如下:自由民主党参选人卡里莫夫、人民民族党参选人凯特莫诺夫、"公正"社会民主党参选人乌马罗夫、"民族复兴"民主党参选人萨伊多夫。
根据观察团掌握的信息,各项竞选活动均符合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选举法。总统候选人可平等使用新闻媒体资源。观察团未发现违反《关于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候选人和政党在竞选期间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选前宣传的程序条例》现象。
2015年3月28-29日,观察团走访了塔什干市、撒马尔罕市、布哈拉市,以及奇尔奇克市、塔什干州扎基阿金区和基波拉伊区的共97个投票站。
观察团认为,乌民众积极参与投票活动,投票站的组织严格遵循乌兹别克斯坦选举法。
在观察团走访的投票站有乌总统候选人所属政党代表在场。
选举过程中,观察团成员未收到来自上述政党代表的意见和申诉。
观察团认为,总统选举的实施符合《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法》、《外国和国际组织及团体观察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选举条例》,以及乌中央选举委员会颁布的《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竞选期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候选人选前宣传的条例》。选举符合乌方承担的有关国际义务。选举是公开和民主的,没有违反选举法的现象。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团对乌中央选举委员会、外交部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