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白俄罗斯共和国外交部邀请,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以下称“观察员团”)对2016年9月11日举行的白俄罗斯共和国国民会议代表院选举的准备和实施过程进行了监督。
观察员团于2016年9月7日开始工作,有关活动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宪法和选举法,以及2006年5月15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第8号决议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观察总统和(或)议会选举及全民公投的条例》进行。
观察员团由上合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率领,团员包括上合组织成员国代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代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代表博尔特尼克、中央选举委员会法律处高级专家毕扎诺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外交部欧亚司三秘冯良昊,吉尔吉斯共和国代表——中央选举和公投委员会委员埃什莫夫、巴特肯州选举委员会秘书科尔多舍夫,俄罗斯联邦代表——联邦会议国家杜马议员古金、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代表——驻白俄罗斯共和国使馆二秘桑金诺夫,上合组织秘书处代表——上合组织副秘书长王开文、高级专家阿谢伊诺夫、秘书长助理布尔加科夫。
观察员团与白俄罗斯共和国选举和全民公投委员会主席叶尔莫什娜举行了会见。观察员团成员详细了解了白俄罗斯共和国国民会议代表院选举准备和实施工作情况,包括白俄罗斯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所做工作,以及议员候选人在竞选工作、登记的国际组织观察员和新闻媒体框架下做开展的宣传工作。
白方为观察员团监督选举进程的准备和实施提供了所有的必要条件,观察员团遵循政治客观、中立和不干涉选举进程的原则,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所有竞选活动公开进行,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严格遵守白俄罗斯共和国法律。所有参选人员,无论其所属党派和政治观点,均获得平等待遇。竞选工作所有步骤根据现行法律予以报道,公布候选人计划,这些均表明竞选工作是公开和透明的,存在竞争,这也表明白俄罗斯共和国为进一步推动民主进程的不懈努力。
选举前夕,即2016年9月10日,观察员团成员走访了位于明斯克市和明斯克州的一些选举委员会分部,以了解其筹备选举情况。会见了在白俄罗斯共和国选举和全民公投委员会登记的其他观察员团代表。
投票当天,即2016年9月11日,观察员团团员于08:00抵达投票站,观察选票和票箱的准备。观察员团团员走访了明斯克、莫吉廖夫、布列斯特市以及其他位于明斯克、莫吉廖夫、布列斯特州的73个投票站。观察员团注意到公民在投票过程中的积极性很高。在投票站有来自议员候选人的代表、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各政党、其他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的观察员,以及媒体代表。观察员团未收到来自上述代表和观察员的申诉和意见。
观察员团认为,白俄罗斯共和国国民会议代表院选举符合白俄罗斯共和国现行法律和应承担的国际义务。
观察员团未发现违反国家选举法法规的现象。
观察员团认为业已举行的白俄罗斯共和国国民会议代表院选举是公开的、自由的和合法的。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对白俄罗斯共和国中央选举和全民公投委员会、白俄罗斯共和国外交部在观察员团履行职责的工作中,所给予的配合与协助表示感谢。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
2016年9月12日
201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