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已于近日生效。该文件的批准过程达8年。该协定的参与方除上合组织国家外,可以为任何利益相关方。阿利莫夫秘书长在接收塔斯社采访时向记者透露了上述信息。以下为采访全文。
问题:2017年1月20日,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交通便利化协定已生效。该项协定何时开始起草的?通过这项文件走过了哪些历程?
阿利莫夫:首先需要指出,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交通便利化协定为经济、交通领域长期准备的一个国际条约。
就该条约可能性的探讨起始于2002年11月20日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一次会议上。这次会议通过了组建常设性工作组的决议,授权其就交通合作现状就行综合研究,并在部长会上就交通便利化措施提出建议。
在2003年9月10日在圣彼得堡举行的第二次成员国交通部长会上,各交通部门领导授权本国专家对具体领域,即陆运领域商签多边协议可能性予以研究。
2004年6月,在中国政府的积极支持下,上合组织秘书处和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代表在乌鲁木齐会见,并组建了专家工作组。在本次会见框架下,各方进入草案起草阶段。
之后的数年时间里,上合国家交通、经贸、海关、司法、国际条约及道路建设专家在上合组织总部或上合国家每年举行定期会晤,并就协议草案逐条展开细致研讨。尽管遇到了分歧和困难,但专家们还是坚定地推进了草案协商,最终在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峰会上实现了该协议的签署。
问题:在该协议准备过程中,那些国际机构予以了相关协助?
阿利莫夫:主要是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
上合组织秘书处和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2008年1月21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注:2012年和2015年加入新条款)在此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备忘录规范了双方在包括交通领域在内的多领域合作。
在备忘录基础上,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对便利化协定专家工作组会议研拟协定草案予以了系统性的实质技术协助。
除此以外,拥有丰富亚太地区互联互通规划和实施经验的经社理事会专家在出席相关草案协商会议期间,还积极分享了相关领域经验、信息,并介绍了地区交通领域立法及发展特色等信息。
所有这些国际经验和地区特色,都能在上合交通便利化协定文本里有所体现。可以说,我们的这一协定已成为交通领域国际协定的典范。
问题:本协定的目标和实质是什么?
阿利莫夫:根据协定第一条,本协定的主要目标是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创造良好的国际道路运输条件,协调各方力量,发展道路运输,以及减少文件障碍并实现相关领域文件、流程和要求的标准化。
如果要尽量简短描述这一协议,那么可以着重介绍以下几个体现该文件实质的条款。
根据协议要求,各方将向在协议签署国任何一方注册的承运人,提供域内运输许可。
承运人国际运输许可将实现统一样式,由各国授权机关发放,并在所有签署国境内有效。这样一来,承运人便减少了在各国换取相关文件的麻烦和烦恼。
国际道路运输将通过几条线路,在上合组织所有国家境内实现。这些线路在协定内悉数列出。
问题:在该协定实际实施过程中,上合组织成员国就此是否有相关协调机制?
阿利莫夫:为确保本协定有效、统一、逐步实施,上合组织成员国交通主管部门决定,将在协定生效6个月内成立道路交通便利化联合委员会。
各方将在该工作机制下,协调道路交通便利化具体措施和步骤。
该联合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为:
— 监督协调协定实施;
— 研究协定规定线路的变化情况;
— 协商相关许可配额;
— 分析相关许可使用情况;
— 研讨域内发展道路运输交通联合投资建议;
— 研究其他相关问题。
问题:成员国对该协定的实施有何期待?
阿利莫夫:众所周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就业等很多问题都与成员国的交通运输水平以及与邻国互联互通水平直接相关。
因此,2014年签署的该协定是朝着提高上合组织成员国交通运输潜力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该协定在对等基础上确立了成员国过境运输的法律基础,为建设从东欧到中国东部沿海的国际公路过境运输体系奠定了统一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协定为建设和改造国际公路、扩大经贸联系、提高贸易额、扩大投资以及构建上合组织地区现代运输网络体系开辟了新的前景。
协定将进一步促进简化国际公路过境运输过程中签证、边防、海关、交通、卫生检查检疫等手续。
鉴于上述这些有利条件,目前已有一些欧洲和亚洲国家,包括一些东盟成员国对该协定表现出兴趣。
问题:这是否意味着不是上合组织成员的国家也有可能加入该协定?
阿利莫夫:是的。根据协定第23条,该文件在生效后对任何有兴趣加入并将有关加入文件交存秘书处的国家开放。
对加入本协定的非上合组织成员国,协定将在秘书处收到该国同意加入协定的书面通知后30天生效。
对于加入本协定的非上合组织成员(包括对话伙伴国或未被授予本组织任何法律地位的国家),协定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是获得所有成员国的同意。
应该说,协定的开放性为"上合组织大家庭"成员以及非本组织成员都提供了巨大合作机会。这方面的优势和好处首先体现在可以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建立稳定的交通运输联系并扩大经济往来,而上合组织成员国在这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和人力资源以及过境运输潜力。
况且,有意加入协定的国家将获得参与构建欧亚地区现代多元交通运输体系的先机。
问题:上合组织还有哪些涉及地区公路发展的文件?
阿利莫夫:为发展本组织空间内的公路网络,2016年11月3日上合组织比什凯克总理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制定上合组织公路发展规划草案的决议。
该规划在逻辑上是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的沿伸,将成为提高成员国在交通运输服务市场竞争力、扩大本组织成员国之间,以及同东欧、南亚和亚太地区国家经贸关系的有力杠杆。随着印度、巴基斯坦正式加入本组织,以及本组织同东盟务实合作的扩大,上述合作将得到进一步拓展。
(采访人:安德烈• 基洛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