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1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出席《中亚:同样的过去和共同的未来,为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而合作》国际会议时,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驻乌兹别克斯坦地区代表阿希塔·米塔尔举行会晤。
阿希塔·米塔尔对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为打击贩运毒品和制毒原料所做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地区代表阿希塔·米塔尔指出,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与上海合作组织在执行2011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条款过程中,双方之间的联系快速发展。阿希塔·米塔尔说道:"2017年3月13日,在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周年会议框架下,成功举办了《联合国与上合组织打击毒品犯罪:共同威胁与联合行动》高层活动,向国际社会展示了我们在签署备忘录后第一个五年内取得的合作成果。"她就此表达了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及其各地区代表与上海合作组织之间进一步扩大合作的期望。
阿利莫夫对阿希塔·米塔尔给予上海合作组织禁毒工作的高度评价表示感谢,并指出,《阿斯塔纳宣言》高度评价上海合作组织与联合国的禁毒合作。上合组织秘书长强调道: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将根据上合组织框架内达成的协议及联合国公约和决议,继续在打击非法贩毒品、精神药品和及其前体方面加强务实合作与协调。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联合国秘书处合作联合声明》(2010年4月5日,塔什干)和《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谅解备忘录》(阿斯塔纳,2011年6月14日)是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与上海合作组织合作的主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