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土库曼斯坦选举和全民投票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选举委员会")及土库曼斯坦外交部邀请,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以下简称"观察团")于2018年3月20日至26日期间对土库曼斯坦国民议会议员以及州、区、市和村镇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筹备及举行情况展开监督工作。
观察团认为:邀请国际观察员体现了土库曼斯坦保证选举最大程度公开化、透明化和民主化的意愿。
1.观察团成员
观察团成员由上合组织成员国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和选举机构代表以及上合组织秘书处人员组成,共计15人。
观察团由上合组织副秘书长Н.С.阿科什卡罗夫率领。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代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国际合作问题助理科祖巴耶娃·萨乌列·图尔松哈诺夫娜;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副处长伊斯卡科夫·达乌连·特列乌克诺维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二等秘书盛珏;
吉尔吉斯共和国代表:吉尔吉斯共和国中央选举和公民投票委员会委员阿萨纳利耶夫·阿尔玛兹·图尔达库诺维奇;吉尔吉斯共和国中央选举和公民投票委员会委员巴特罗娃·古利纳拉·马里绍芙娜;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代表: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驻土库曼斯坦特命全权大使穆拉德·阿什拉夫·占朱阿;
俄罗斯联邦代表:俄罗斯联邦会议国家杜马国际事务委员会委员奥马罗夫·加吉穆拉德·扎伊尔科维奇;俄罗斯联邦中央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杰米亚年科·尤里·德米特里耶维奇;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代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选举和公民投票委员会委员约尔玛托娃·奥利玛·尼格马托夫娜;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代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参议院议员、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委员巴拉托娃·萨伊约拉·拉赫马托夫娜;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人员:高级专家巴尔巴耶娃·古尔卡伊厄尔·科若舍夫娜;二级专家吕毅及阿布季罗娃·加乌哈尔·阿斯哈特克济。
2.观察团工作内容
观察团根据《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团观察总统和(或)议会选举及全民公投的条例》,遵循政治中立、客观公正、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严格按照土库曼斯坦法律规定履行其职责。
上合组织观察团根据其制定的2018年3月25日土库曼斯坦国民议会议员以及州、区、市和村镇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筹备及举行情况监督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观察团团长及观察员们与土库曼斯坦外交部及中央选举委员会的领导集体、各选举委员会领导及委员、选民、土方国内观察员、媒体、国际组织观察员团的领导及成员们举行了一系列会晤及谈话,可证明选举过程是公开透明的。
观察团成员详细了解了中央选举委员会为筹备和举行本次选举所开展的工作,其中包括土库曼斯坦驻外代表处所做的境外选举组织工作。
观察团做出的所有结论都是基于观察员对土库曼斯坦选举法的分析、个人监督情况以及选举筹备期间和投票日当天收集的实际资料。
3.选举的法律基础
土库曼斯坦本次选举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库曼斯坦宪法》、《土库曼斯坦选举法》及土库曼斯坦其他法律法规。
2017年11月25日,根据《土库曼斯坦宪法》第八十一条以及《土库曼斯坦选举法》第四条的规定,土库曼斯坦国民议会决定于2018年3月25日举行土库曼斯坦第六届国民议会议员选举,第四届州、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以及第八届村镇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
根据《土库曼斯坦选举法》修正案,土库曼斯坦首次在同一个投票日同时进行各级(全国、地区和地方)选举。
观察团指出:土库曼斯坦近年来对选举法做出的修改,使其法律依据符合选举民主化领域的国际契约要求,为保证选民自由公开表达其意愿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观察团认为:土库曼斯坦在立法层面为选举主体创造了所有必要条件,保障其在普遍、平等、直接选举权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自由行使投票或不投票、选举或被选举的权利。
观察团指出:土库曼斯坦民主党、工业家和企业家党、农业党3个政党以及公民群体均提名了候选人参选,因此本次选举具有可选性,使选民能够向议会推举最佳人选。
观察团认为:以上事实均可证明,本次选举完全符合新版宪法第17条的规定,即土库曼斯坦承认并践行政治多样性及多党制。
4.土库曼斯坦国民议会议员及州、区、市和村镇人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共提名并登记16,558名候选人:
— 国民议会议员候选人共计284名,其中168人为政党候选人,116人为公民群体候选人;
— 各州及阿什哈巴德市人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计489名;
— 各区及市人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计2570名;
— 村镇人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计13215 名。
候选人中包括各经济领域的高级专家以及各行业和各民族代表。
观察团指出,候选人的提名和登记工作是在自由、平等、公开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要求进行的。
5.竞选宣传
土库曼斯坦根据《选举法》规定,为选举参与者提供了平等的竞选宣传条件。
观察团指出:竞选活动是根据土库曼斯坦法律规定,在公开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进行的,并由媒体以各种方式进行了详细报道。
国家电视和广播频道每天在19至23时期间,为候选人提供同等时长的免费直播时段,每天总时长不少于一小时。
期刊提供免费版面,为候选人刊登竞选宣传材料。每个选区均放有宣传资料。
媒体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平等地报道候选人的竞选纲领。
土库曼斯坦国民议会议员及州、区、市和村镇人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有与选民会见及交谈的同等机会,可在会谈期间散发宣传材料,解释其竞选纲领。候选人及其代理人在各州、区、市以及首都举行会谈,并由中央和地区电视广播频道广泛报道。
中央选举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向公民宣传竞选活动进程。
观察团在其工作期间未收到对包括媒体宣传工作在内的竞选宣传活动提出的投诉和意见。
6.选举筹备工作
观察团指出,在执行土库曼斯坦国民议会议员以及州、区、市和村镇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筹办活动计划期间,土库曼斯坦中央及各级选举委员会开展了大规模的复杂工作,旨在确保公民行使选举权。
在全国范围内共需选举产生125名国民议会议员。土方为进行州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共组建了240个选区 — 每个州和阿什哈巴德市各组建了40个选区。为选举区及市人民委员会委员,土方在每个区和每个城市各组建了20个选区 — 共1200个选区。
土方共设立125个地区选举委员会和2604个选区委员会,其中包括驻外代表处下辖的39个选区委员会。各委员会均配有通讯设施,提供必要的方法文件和信息资料。
登记选民共计3,289,979人。在不晚于选举日前十五天内(土库曼斯坦驻外代表处在不晚于选举日前五天内)提交并公开各选区的选民名单。
每个公民都有权向选区委员会递交申请,对于选民名单中的漏记、错记以及删除选民信息的情况提出投诉。因故未被列入选民名单的土库曼斯坦公民已由有关选区委员会列入新增选民名单。
政党及社会组织中央机构的观察员负责人代表,中央选举委员会下属工作组成员和媒体代表也出席了中央选举委员会举行的会议。中央选举委员会网站和媒体对会议议程和通过的决议进行了宣传报道。
中央选举委员会网站上发布了法规文件、竞选主题新闻、专题指南、建议和资料集。其中,中央选举委员会使用土克曼语和俄语编写并出版了《候选人提名说明》、《地区选举委员会说明》、《各州及阿什哈巴德市选举委员会说明》、《各地区及城市选举委员会说明》、《外国(国际)观察员指南》、《媒体代表指南》,其中有些资料还有英语版本。
国家电视台各频道均播放了视频短片,介绍提前投票和选举日当天的投票程序以及填写选票的程序。
应中央选举委员会的要求,编写了关于候选人的宣传材料(传记和竞选纲领),并放置在公共场所的展览台上。
中央及各地区刊物和新闻电视节目对选举专题进行了广泛报道。
1月,土库曼斯坦中央选举委员会和国民议会议员代表出席了在各州和阿什哈巴德市举办的各州和阿什哈巴德市、各区市和地区选举委员会委员以及政党委员会领导培训研讨会。
2018年2月至3月,中央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们还与各区的城市选举委员会、村镇和乡镇选举委员会、选区委员会、国内观察员以及媒体代表组织了培训研讨会。
7.提前投票
根据《选举法》第73条,选举日当天无法在居住地进行投票的选民有权在投票站提前投票。土方在选举前10天内举行了提前投票,至少有2名选区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提前投票活动,将填好的选票投入预先密封的投票箱。
8.投票日
投票日当天,观察团成员在开幕前抵达选区,监督了投票筹备工作。观察团成员在土库曼斯坦6个行政区(阿什哈巴德市以及其他五个州)开展了观选工作。
观察团在开展监督工作期间,到访了阿什哈巴德市、马雷市、巴尔坎纳巴德市、土库曼纳巴德市、达沙古兹市以及阿哈尔州、马雷州、巴尔坎州、列巴普州、达沙古兹州居民点的224个选区。
观察团的观察员们在未预先制定计划以及未提前与执法机关和选举机关协商的情况下,到访选区。观察团各成员自主选择选区进行监督。未出现妨碍观察团成员到访选区开展观选工作的情况。
观察团表示,包括大量年轻选民在内的土库曼斯坦公民积极参与投票。选区对老一辈选民以及首次参与投票的公民给予了特别关注。
选区委员会的委员们为实施投票程序提供了必要条件,为选民充分而详尽地解释了出现的问题,对选民、国内观察员以及国际观察员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帮助。
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专业、公开、透明并且独立。
在本次选举活动中,首次在各州和阿什哈巴德市选区安装了摄像头,并在中央选举委员会网站saylav.gov.tm上,在线转播投票过程。
2018年3月25日7:00至19:00在线播放投票过程。据中央选举委员会统计,共计24,377人使用了在线播放资源。
选举委员会安装了通讯设施,提供了办公设备用品以及候选人的全部信息资料、选民名单、观察员登记簿、方法集、应急疏散方案等文件。许多选区设有医疗站。
选区的投票过程按照规定程序稳定有序进行,政党、公民群体、社会组织以及候选人派出的国内观察员以及国际观察员和媒体代表均在场监督。
观察团成员还出席了选区闭幕式,监督清点选票和选举委员会签署投票结果报告单的过程。
观察团代表未收到针对投票过程提出的投诉和意见。
与此同时,观察团指出,存在某些技术违规的个别情况,但不具普遍性,并且未对选举结果造成影响。
9.主要结论
观察团声明:已经结束的土库曼斯坦国民议会议员以及州、区、市和村镇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符合《土库曼斯坦选举法》的要求以及土方应承担的责任。
观察团未发现违反国家立法规范、引发选举合法性质疑的行为。
观察团认为:已结束的此次选举是透明、自由、可信和民主的。
观察团认为:已落幕的本次选举是土库曼斯坦进一步发展民主进程,实现加强国家独立性、巩固国家主权、保持国际社会公认的永久中立地位、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取得更多新成就目标过程中的重要一步。
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团衷心感谢土库曼斯坦中央选举委员会、土库曼斯坦外交部以及其他机构和组织在观察团开展监督工作期间的全力协助。
 
上海合作组织
观察员团
2018年3月26日,阿什哈巴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