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于2018年6月9-10日在青岛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期间,
为发展2002年6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主要目标,
寻求进一步深化区域内的经济合作,
认为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间相互贸易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基于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地理位置毗邻,
积极评价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已开展的贸易便利化工作,
重申我们有意愿为了各国间贸易便利化而继续协作。
简化海关程序,减少与货物进口、出口和过境相关的手续,提高透明度和加强包括海关在内的边境机构合作,加快货物的流动、放行和结关,可以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间相互贸易便利化和贸易额增长。
考虑到共同努力支持和巩固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性,为了推动本区域内的贸易便利化,我们认为有必要就探讨达成该目标的相关路径继续开展工作。
2018年6月10日于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