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第十六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塔吉克斯坦杜尚别市召开,塔吉克斯坦总检察长拉赫蒙·尤素福主持会议。
印度副总检察长品克·阿南德、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长凯拉特·卡扎扎罗夫、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吉尔吉斯斯坦总检察长奥特库尔别克·贾姆希托夫、俄罗斯总检察长尤里·柴卡、塔吉克斯坦总检察长拉赫蒙·尤素福、乌兹别克斯坦总检察长奥塔别克·穆罗多夫、巴基斯坦副总检察长阿尔希德·马赫穆德以及上合组织副秘书长阿科什卡罗夫·努尔兰和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执委会副主任吉约索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和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阿塞拜疆、亚美尼亚、阿富汗、白俄罗斯、伊朗、蒙古、尼泊尔、斯里兰卡)检察机关的负责人也应邀参加了活动。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主席和沙特阿拉伯总检察长作为嘉宾出席活动。
本次会议旨在探讨现代世界的重大问题--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会上,各方就一系列问题展开讨论,包括加强打击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力度,消除促使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蔓延的因素,禁止利用互联网实施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活动,调查研究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犯罪以及深化此领域的合作和信息交流等。
与会各方交流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对日益严峻的安全和利益威胁经验,并根据交流结果签署会议纪要,从中体现了与会各方对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以及作为其资金来源的走私毒品和贩卖人口等犯罪行为的共同意愿。
此外,与会各方决定促进共享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犯罪涉事人员信息以及某些党派、运动和组织实施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行为的信息,交流上合组织成员国国家法院或其他主管机构的相关决议。
与会各方重申,务必扩大与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检察机关的合作,发展与区域和国际组织专门机构在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等方面的合作。
第十七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将于2019年在吉尔吉斯斯坦举行。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是一个咨询机构,负责协调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在反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打击非法贩运毒品和武器以及其他类型的跨国犯罪活动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总检察长会议自2002年以来每年举行一次,是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发展和加强法律合作方面的决策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