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8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公安内务部长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在塔什干市召开,主席方为乌兹别克斯坦。
会议由乌方主持,上合组织成员国公安内务部门及上合组织常设机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会议。同时列席会议的还有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以及国际刑警组织、独联体打击有组织犯罪协调局和独联体反恐中心等国际组织的代表。
会上,各方团长在开放和友好的氛围中,交流了国际和地区安全形势,就在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以及跨国有组织犯罪等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交换了意见,并就巩固上合组织成员国合作达成高度共识。
考虑到国际社会日益增长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各方赞成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公安内务部门框架下进一步密切协作。
会议强调,开展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合作,维护上合组织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安全,是首要和现实问题。
部长们共同指出,遵循“上海精神”,在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领域开展坦诚对话和务实合作非常重要。
各方指出,应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合作打击犯罪协定》(2010年6月11日,塔什干市),进一步完善上合组织关于公安内务部门合作的法律基础。
各方对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精心筹备和成功举办上合组织成员国公安内务部长第四次会议做出的努力予以高度评价。
会议签署了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