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第77届联合国大会第99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第77/107号《联合国同上海合作组织的合作》决议。
该决议草案由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哈萨克斯坦起草,由上合组织所有成员国及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柬埔寨、冈比亚和尼日尔共同提出。
决议指出,上合组织在维护和平与可持续发展、促进区域合作、增进睦邻友好和互信等领域发挥着建设性作用;提及伊朗正式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白俄罗斯加入上合组织义务的备忘录业已签署;注意到上合组织成员国为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目标所作的努力;建议联合国秘书长与上合组织秘书长在双方现有论坛和合作形式下定期举行对话。
决议确定将“联合国同上合组织的合作”作为“联合国同各区域组织及其他组织的合作”议题下的分议题,列入第79届联大临时议程。
 
2004年12月2日,上合组织获得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地位。
2010年4月5日,上合组织秘书长和联合国秘书长签署了《关于上合组织秘书处与联合国秘书处合作的联合声明》。
截至当前,联合国大会共通过8份《联合国同上海合作组织的合作》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