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秘书处反馈的信息看,各方在经贸合作领域的诉求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合作,二是互联互通通道建设,三是生态环保领域合作。成员国的合作态度积极,对未来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各方比较关注金融合作,所以我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一、关于伊朗方面提出的专门账户问题。多年来,专门账户与上合组织开发银行一并作为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议题,成为历届元首峰会联合声明的重要内容。天津峰会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做出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政治决定。启动这一进程,将增加一个多边金融合作新平台,并可实现专门账户的功能,促进上合组织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关于伊朗方面提出的扩大本币结算规模问题,可以推广成员国之间的合作经验。近年来,中国与俄罗斯大规模推进双边贸易本币结算,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进行了本币结算试点,积累了丰富经验,可以相互交流经验。关于伊朗方面提出的共同数字基础设施问题,目前由国际清算银行(香港)创新中心、泰国银行(泰国央行)、阿联酋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建设的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mBridge,以下简称“货币桥”)可以作为合作基础,有意愿的国家可以加入上述央行数字货币桥,共同推动数字货币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关于伊朗方面提出的设立多边货币互换基金、吉尔吉斯斯坦方面提出的设立紧急情况救助基金的建议,两个问题有相似之处。可以借鉴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设立应急储备安排的做法。该安排是在有关金砖国家出现国际收支困难时,其他成员国向其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纾困的集体承诺。应急储备安排的建立并不意味着国际储备的直接转移,只有在有关国家提出申请,并满足一定条件时,其他成员国才通过货币互换提供资金。金砖新开发银行的应急储备安排初始承诺互换规模为1000亿美元。各国最大互换金额为中国410亿美元,巴西、印度和俄罗斯各180亿美元,南非50亿美元。如果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这个问题便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四、关于俄方提出组建联合投资项目银行的建议。投资项目的融资可以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未必采取多边银行的形式。建立多边金融机构难度比较大,可以采用基金等更为灵活的方式为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五、探索扩大上合组织国家相互投资的新路径。项目的投资主体是企业,为此应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相互投资。应在上合组织区域内营造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投资环境,以降低贸易投资成本,吸引企业扩大投资。例如中国—东盟合作,二者之间并未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但是贸易和投资规模快速增长,得益于中国与东盟签署了自贸协定,实行货物贸易进出口零关税,并采取便利化的通关方式,一般通关时间不超过2天,冷链和快件的通关时间不超过6小时,极大地降低了贸易和投资成本,企业基于投资效益的平衡,积极扩大对东盟国家投资。
为了进一步扩大区域投资,上合组织国家应大力推动区域贸易投资的优惠制度安排,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消除贸易投资壁垒,加强投资保护,维护投资者权益。习近平主席在天津峰会的讲话中强调,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这个建议非常重要。只有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降低投资成本,营造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才能吸引投资者扩大对区域的投资。